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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新目标!到2020年,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120万人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原标题:萍乡新目标!到2020年,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120万人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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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字〔2017〕45号

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992号),萍乡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为扎实做好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依据《江西省萍乡市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和《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萍府办字〔2017〕5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各项试点任务总体要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重点,以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1+10+N”的工作方案体系,该方案体系由一个总方案、十个子方案和N个项目组成。

1.总方案以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重点发挥萍乡市城乡统筹深入推进的优势,以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动“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开展农民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城乡金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试点。加快城市建设升级,做美扮靓城乡,努力使萍乡的城市更宜居,生态更优良,乡村更秀美,重塑“赣西明珠”新形象。

2.十个子方案分为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新农村建设方案、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方案。

3.以推进N个项目为抓手,积极对接国家、省有关政策,争取更多优质项目和政策资金助力萍乡发展,突出项目带动,形成规划引导项目、项目引导资金的格局。

近期目标,建成一批能有效补齐短板的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点加快推进萍莲高速、中环北路、杨宣公路、国省道路升级改造、县、乡、村公路建设、市图书馆、奥体中心、城市大厦、玉湖学校、鳌洲公园、翠湖公园、南正街综合改造、公交站场建设、海绵城市7个片区项目建设(159个)、水河(城区段)综合改造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萍市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及跑马坪变电站改造工程、五陂下水厂提质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特色小镇建设20项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建项目建设。

中期目标,建设112个重点项目。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0个,重大产业项目29个,交通能源项目12个,社会事业民生项目14个,旅游生态环保项目16个,商贸物流项目11个。

远期目标,建设N个重点项目。集中资金、土地、人力等资源优先保障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新型城镇化项目实现跨越式的突破和落地,带动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

既要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将城市与农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统筹谋划,实现城乡居民共享现代化文明成果;又要因地制宜,尊重基层的实践创造,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城镇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的基础上,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实现城镇化建设力度、发展速度、城乡居民可承受程度的统一。

2.坚持以人为本,改革为先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为关键,通过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其它地区探索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的规律与经验。

3.坚持制度创新,先行先试

创造良好宽松的改革氛围,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改变原有约束机制和僵化体制,按照试点先行的精神,率先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担当全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排头兵。

4.坚持产城融合,绿色低碳

必须加强产业支撑,提升转化农民、吸纳就业的能力,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科学布局城镇产业,促进城镇与产业有机结合,共融发展,夯实城镇化的经济基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建设的全过程,转变传统城镇发展模式,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建设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和谐宜居、富有特色的新型现代化城镇。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城市。城乡一体化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具体体现。萍乡市进一步突出城乡统筹的基础优势,积极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大力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创建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城市。

产城融合全国试点示范市。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产业发展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显著提升。进一步促进城镇发展和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强化“一区五园”产业布局和城镇空间的协调融合,有序延伸主城区公共服务向广大农村延伸,形成经济协调发展、社会整体和谐、空间集约有序、社会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产城融合发展格局。

转型升级全国试点示范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五大发展理念的总体要求,着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我市产业整体竞争力;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全国产业转型升级“萍乡样板”。

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示范市。通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民间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途径,合理分担城镇化建设的成本,建立稳定可靠的地税收缴体系,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等方式,为国家财政转移支付重点的革命老区和贫困人口集中地区,探索一条地方政府克服自主财源较少、融资能力较弱等问题,又可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多元化可持续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道路。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把“海绵城市”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中,全力构建独具江南特色的海绵城市。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在整合城市基础设施资金重点用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同时,通过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充分引导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并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争取项目和资金。

改善城乡面貌,建设环境优美的新萍乡。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发展,以中环路建设为外围框架,全面拉开城市布局。以萍水河改造提升为主轴,建设贯通全城的亲水风景带,做大做美中心城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加强中心镇、中心村和新农村建设点建设,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加速推动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发展指标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确保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农民工市民化持续推进。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接近或达到68.4%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力争年末常住城镇人口达到140万左右。

城乡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到2020年,初步建成320国道经济带,由主城区、湘东城区和芦溪城区组成的中心城区建设成为120万人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成10-15万人口的上栗城区和莲花县城、8个2-3万人的重点城镇和一批具有特色的小城镇,形成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完善、城镇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结构体系。

城乡生活品质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地下管道综合管廊模式有效推广,公交出行比例、公交站点覆盖率明显提高,城市服务管理更加智能化、精细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居民生活方便度进一步提升。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品位得到提升,特色鲜明、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城镇初步建成。

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到2020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0%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超1万美元,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达到5:53:42;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左右,战略新型产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0%;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0%左右,专利申请和授权累计增长200%;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5%;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8%左右;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均达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城镇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以及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000元;登记失业率在3.5%以下;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8.5岁。

紧凑绿色城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推行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紧凑绿色型城镇开发模式,实现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万人/平方公里的控制标准。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日益成为城镇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汽车和节能省地型建筑比例大幅提升,城镇生产和生活的资源循环利用更加普及,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城镇化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形成。行政区划和金融体制、财税体制、城市建设融资机制、生态环境制度等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优化完善城市规划布局,推进“四规合一”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督促县(区)逐步完善乡镇及村庄总体规划, 加快完善城乡建设敏感区规划,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与城镇(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各项规划的有机街接。(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2.建立市、区(县)财政投入机制。发挥资金保障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形成市、区(县)两级政府主导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城市建设重点逐步转向郊区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体制分工,对近、远郊加大分类指导力度。以区(县)政府投入为主,市级财政补助为辅,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发展的政府投入机制,支持郊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村民创业就业、农业生产等,减少资金投放的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健全城乡统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城乡统筹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4.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城乡间优化配置。全面推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探索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构建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发展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探索开发“信贷+保险”的金融服务新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对农村、农业、农民的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房管局)

2.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制定了《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制定《萍乡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办法》;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房屋租赁备案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房管局)

(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迈向中高端,强化新型城镇化产业支撑

适应新常态要求,以提高生产率为主线,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做大做强市级工业平台,以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为载体,采取飞地经济模式,由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湘东区共同建设,拓展经开区的发展空间。做大产业平台,强化产业的就业支撑,繁荣城镇经济,推进产业、城镇集聚集群发展,促进城镇发展和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发展之路。

1.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节能环保产业、粉末冶金先进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导。推动产业集聚区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坚持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和人口有序转移,坚持产城互动,突出龙头带动、循环发展,着力构建规模大、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产业集群。如龙头企业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实体企业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德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其中安源区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湘东区重点发展工业陶瓷产业集群,芦溪县重点发展电瓷产业集群,上栗县重点发展粉末冶金产业集群,莲花县重点发展特种冶金材料产业集群和电子元器件产业集群,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引导钢铁、水泥、电瓷、工业陶瓷、大型施工装备制造等行业加强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通过资本市场发展促进生产相对集中和集聚,培育一批在同行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施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改造升级行动,以陶瓷、烟花爆竹等传统产业为重点,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3.精心培育现代服务业。以服务业、新兴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着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电子商务等高成长性服务业;推动房地产业、商贸流通业等传统支柱服务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商务服务、科技服务、养老及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和就业规模。把特色产业作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创新融资开发、商业运作模式,着力实施一批城乡市场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城镇商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培育一批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务中介等特色服务体,形成一批商、旅、文融合的特色商业街和专业市场,构建连接城乡、功能配套、管理规范、高效畅通的城乡市场体系,形成相互配套、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城乡市场流通格局,打造产业高集聚、产出高效率、功能高复合、就业高容量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建设和谐秀美乡村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结合萍乡市自然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系统推进道路、公共服务、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运行效率和城市发展质量。

1.强化产业强村支撑。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围绕特色和优势,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推动“种业、生猪、花木、油茶”四大主导产业,“粮油、蔬菜、渔业”三大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和休闲农业”三大提升产业,重点扶持和培育主导产业,加快水稻制种产业和生猪养殖产业的转型升级,逐步形成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提升产业阶梯推进、规模化发展的产业格局。(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部、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动镇村联动发展。统筹推进城镇化与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实现从注重村庄建设向推进镇村联动转变。高标准编制中心(重点)镇和村庄规划,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培育特色产业,引导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向中心(重点)镇集中,形成“一镇一业、多业并举、特色明显、产业兴镇”的特色小城镇产业发展格局,引导农业人口就近就业、就近转移,推动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联动。全面提升中心(重点)镇管理水平,推进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打通基本公共服务到镇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委农工部、市建设局、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3.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完成七个重点工程的实施。实施农民增收工程;实施村庄整治建设工程;实施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实施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实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实施农村水电路信改善工程。(牵头单位:市委农工部、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萍乡供电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

(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结合萍乡市自然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系统推进道路、公共服务、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运行效率和城市发展质量。

1.加快推进城乡路网建设。有序建设中环路快速路、吴楚大道和城市其他道路,形成通畅的城市道路网骨架,对城市老城区稳步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网系统。对外强化萍乡市与周边地市道路网的衔接和交通辐射作用,加强赣湘开发合作试验区湘东园区、上栗园区和莲花园区与湖南省交通对接。对内优化整合萍乡市公路网络系统,缩短城区与市域县区、旅游区的空间距离、发挥交通先导作用,完善交通体系,努力构建一体化的交通网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工信委)

2.优化城镇学校布局,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均建设基础教育园区,提高城镇教学质量。加快推进幼儿教育设施建设,在新建小区内规划配建幼儿园,具有较大规模的社区要规划建设小学和初级中学,解决城镇居民子女就近入学。加大农村学校建设力度,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完善各类院校的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3.优化地下基础设施布局,统筹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地下管网,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建设综合管廊10公里以上。在城市新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工信委)

4.加快城乡给水设施和污水回收利用设施建设,确保城乡生活用水质量和工业用水量。中心城区到2020年前,完成白源水厂、麻山水厂、冷潭湾水厂(湘东)、五陂下水厂的扩建工程,新建赤山水厂,在主城区和湘东城区新建污水再利用设施,并对水源地划定严格保护范围,以确保城市用水和用水安全。上栗城区和莲花县城对现有的给水设施进行扩建,并稳步推进周边城镇给水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城镇给水系统。乡村逐渐推行集中供水制度,因地制宜的选取给水水源,建设乡村给水管网,对水源进行严格保护,逐步实现乡村清洁用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加强城乡供电、供热、供水、通讯等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电网,提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集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通讯基站、铁塔、管道等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共同的通讯综合设施,避免重复建设。依照国家标准,将光纤纳入工程项目基本建设中,新建住宅、办公、商业建筑必须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并加快对老旧小区的光纤化改造。推进邮政支局布点建设,新建邮政储蓄网点,提升邮政服务能力。升级改造电视广播网络,实现信息、网络、数字一体化。(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萍乡供电公司、市水务局、市房管局、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

6.进一步完善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龙头,以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新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中心卫生院)、市县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基础,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三级综合性医院、县级综合性医院、中医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的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卫生所建设,全面扩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覆盖面。提高武功山、杨岐山等国家A级景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配套建设日常治疗型和养老疗养型医院。(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7.进一步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将邮政基础设施、快递网点的布局与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快城乡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站建设,统筹辖区内电商产业园区与邮政快递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出台相应政策,大力支持和推动“快递下乡”工程,解决好邮政快递投递在乡村“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把解决城区邮件、快件投递“最后一百米”不到位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牵抓。(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委农工部、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创新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机制

1.用足金融机构融资渠道。争取政策性银行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新型城镇化项目贷款支持,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争取国开行新创设的住宅金融专项债券业务向我市倾斜。加强与国开行城镇化发展专项基金的合作,争取共同设立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基金。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争取其它金融机构支持。整合规范市级政府投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商业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鼓励引导市县区利用各自投融资平台,加大商业性金融机构资金争取力度。争取信托机构支持,开发基础设施类信托产品,引入信托资金。争取投资基金支持,通过设立城市发展基金等形式,引入保险、企业和社会资金。(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投融资平台)

2.强化内生资金保障。着力加大财政投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压缩公用经费、压缩执行进度缓慢的经常性项目经费、压缩绩效不高的专项资金。财政资金优先支持重大民生项目,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提高郊区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市级投资比重,着力减轻区县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转贷区县力度,有序推进存量债务置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国资公司)

3.积极探索PPP模式。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的外部环境。理顺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价格标准,引导社会资本形成稳定预期。放宽准入门槛,制定非公有制企业通过PPP模式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办法,制定特许经营项目目录。加强合作过程监管和委托运营监管,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国资公司)

(七)着力落实“八个全覆盖”等民生工程

2017年,全面完成全市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全市城乡居民免费参加大病保险、中心城区小街小巷白改黑、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全市城镇居民安全饮水、全市乡村卫生机构改造提升、全市自然村通水泥路等“八个全覆盖”的民生工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八)适时推进行政区划和管理创新

根据萍乡经济发展趋势,将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撤县设区,推动具备条件的乡撤乡设镇。合理增设城市建制,形成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达到试点目标,政府要更好地承担规划者、协调者、推动者角色,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地位与作用。将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为常设机构,由市长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县(区)也相应成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相应提高级格,组建强有力的队伍,配备骨干人员,拨付办公经费,负责此次试点工作任务的实施和落实。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推进措施,组织开展试点,定期监测评估,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新型城镇化试点顺利推进。

设立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按市本级和县(区)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设立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融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城镇化骨干工程的财政配套费用,以及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支柱企业提供贷款贴息等。由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资金投放。

成立市新型城镇化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聘请的市内外知名专家组成,提供新型城镇化工作有关重大调整和重大项目的咨询和评审意见。

(二)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主要总结前期试点推进情况,分析梳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配合密切、连接顺畅的推进合力;建立沟通报告机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制约和问题,寻求上级主管部门在资源分配、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倾斜指导。

建立评价评估机制。2018年、2020年分别对试点成效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估;将新型城镇化建设考核指标纳入萍乡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加强对市直部门、各区县的考核督导。将评价评估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并提高年终考核分值,增强各区县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推动城市园区融合

湘东城区与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江西省陶瓷产业基地互动,建设“中国工业陶瓷之都”。主城区老城区组团和安源组团分别与青山赣湘物流港、安源转型产业基地、丹江生态工业园互动。上栗城区与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江西省轻工产业基地互动,建设“中国烟花爆竹之都”;上栗南部组团与上栗动漫产业基地、万新新能源新材料国家级产业基地互动。芦溪城区与宣风银河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电瓷产业基地互动。莲花组团与莲花工业园区互动。

(四)突出舆论引导

市、县(区)、镇(乡、街道)三级政府要制定宣传方案,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战略决策、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跟进宣传报道新型城镇化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效,积极组织以培训、讲座为主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试点交流,总结推广经验,营造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

2017年萍乡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安排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工作计划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   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市规划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四规合一”的规划成果,萍乡市总体规划纲要送审,启动乡镇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年底完成萍乡市总体规划技术成果。
  2   建立市、区(县)财政投入机制   市财政局   编制市、区(县)两级政府主导的财政投入机制及体制分工。
  3   健全城乡统筹长效机制   市发改委   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城乡统筹机制。
  4   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市国土资源局、  市政府金融办   逐步推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完善有关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构建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5   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市公安局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制度,宣传发动。
  6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市公安局   持续加大《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力度。各责任单位按工作分工相继出台相关政策。
  7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房管局  市民政局   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6月,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7月,编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初稿;11月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综合中心;采取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三、产业转型升级迈向中高端
  8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市工信委   以节能环保产业、粉末冶金先进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导。推动产业集聚区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
  9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市工信委   引导钢铁、水泥、电瓷、工业陶瓷、大型施工装备制造等行业加强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通过资本市场发展促进生产相对集中和集聚,培育一批在同行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10   精心培育现代服务业   市发改委   以服务业、新兴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着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电子商务等高成长性服务业;推动房地产业、商贸流通业等传统支柱服务业转型升级。
  四、建设和谐秀美乡村
  11   强化产业强村支撑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着力推动“种业、生猪、花木、油茶”四大主导产业,“粮油、蔬菜、渔业”三大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和休闲农业”三大提升产业。
  12   推动镇村联动发展   市委农工部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逐步对中心(重点镇)和村庄规划进行修编;引导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向中心(重点)镇集中,形成“一镇一业、多业并举、特色明显、产业兴镇”的特色小城镇产业发展格局。
  13   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   市委农工部  市建设局   实施农民增收工程;实施村庄整治建设工程;实施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实施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实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实施农村水电路信改善工程。
  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4   加快推进城乡路网建设   市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局   有序建设中环路快速路、吴楚大道和城市其他道路。
  15   优化城镇学校布局   市教育局   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均建设基础教育园区;加快推进幼儿教育设施建设,在新建小区内规划配建幼儿园;加大农村学校建设力度。
  16   优化地下基础设施布局   市城管执法局   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开始着力建设综合管廊10公里以上。
  17   加快城乡给水设施和污水回收利用设施建设   市水务局   加快城乡给水设施和污水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前,完成白源水厂、麻山水厂、冷潭湾水厂(湘东)、五陂下水厂的扩建工程,新建赤山水厂,在主城区和湘东城区新建污水再利用设施,并对水源地划定严格保护范围,以确保城市用水和用水安全。
  18   加强城乡供电、供热、供水、通讯等设施建设   市工信委   善城乡电网;将光纤纳入工程项目基本建设中,新建住宅、办公、商业建筑必须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并加快对老旧小区的光纤化改造。
  19   完善城乡医疗卫生   市卫计委   进一步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建设;农村卫生所建设。
  20   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   市邮政管理局   将邮政基础设施、快递网点的布局与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快城乡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站建设,统筹辖区内电商产业园区与邮政快递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六、创新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机制
  21   用足金融机构融资渠道   市政府金融办   争取政策性银行支持;争取国开行新创设的住宅金融专项债券业务向我市倾斜;争取其它金融机构支持;争取信托机构支持,开发基础设施类信托产品,引入信托资金;争取投资基金支持。
  22   强化内生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压缩公用经费、压缩执行进度缓慢的经常性项目经费、压缩绩效不高的专项资金。
  23   积极探索PPP模式   市发改委   按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推动进度安排,同步推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七、着力落实“八个全覆盖”等民生工程
  24   全面完成全市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   市教育局   贯彻落实《萍乡市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实施方案》,2017年开始我市免除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
  25   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市交通运输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政策,我市从2017起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年龄从70岁下调至65岁。
  26   全市城乡居民免费参加大病保险   市人社局   贯彻落实《萍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参加大病保险全覆盖工作。
  27   中心城区小街小巷白改黑   市城管执法局   实行城区小街小巷“白改黑”全覆盖提升改造工程,对萍乡中心城区,包括萍乡老城区、安源新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街小巷约400余条,总面积约60万平方米进行改造提升。
  28   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治理   市水务局   对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综合采取“疏、净、排、洁”等措施,解决城区河道防洪排涝能力不足、水质较差、水量丰枯不均的问题;实施城市防洪工程,改造主河道防洪墙及河岸人行道、新建鹅湖电排站等,完善并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加强对城区五丰河、长兴馆河、蚂蝗河、白源河、安源河等主要支流综合整治,使之满足河道防洪排涝及生态景观要求;提升改造城区水生态,推进萍乡城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萍水河城区现有闸坝改造和城市污水干管改造,净化城区河道水质。
  29   全市城镇居民安全饮水   市水务局   萍乡市将实施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三期项目、五陂下水厂提质改造项目、铁路水厂提质改造项目、新建高坑水厂项目、莲花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芦溪县竹山水厂供水管网延伸项目、上栗县杨岐(卯田)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湘东区冷滩湾水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等八大供水工程建设。
  30   全市乡村卫生机构改造提升   市卫计委   全市48所乡镇卫生院按照标准改造提升,全部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要求。644个村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所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
  31   全市自然村通水泥路   市交通运输局   成立萍乡市农村公路25户以上通自然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今年我市25户以上的自然村,今年将全部通水泥路;我市将在今年共需完成通自然村公路建设里程932.7公里,通畅自然村点1017个。

来源: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图片:彩虹摄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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